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进一步规范混凝土结构抗压强度检测检验,保证检测检验质量,现就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检验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检测资质问题。对混凝土强度进行钻芯检测或对批次混凝土强度进行检测的检测机构,应具有建筑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或建筑工程可靠性鉴定或市政桥梁工程检测资质。
二、检测技术相关问题
(一)回弹仪适用问题。设计强度标准值为C55及以上的混凝土应采用高强回弹仪(指标称能量为5.5J或4.5J的回弹仪)检测,设计强度标准值为C50及以下的混凝土应采用普通回弹仪检测。
(二)标准适用问题。自拌混凝土和泵送商品混凝土适用《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DBJ/T13-71-2015),非泵送商品混凝土适用《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11)。自拌泵送混凝土采用回弹法检测抗压强度时应根据DBJ/T13-71-2015第7.2节规定进行钻芯修正。
(三)构件确定。每个楼层的每根柱或每片剪力墙为一个构件,相邻2根框架柱(2片剪力墙)间或剪力墙与框架柱间的每跨梁为一个构件。
(四)回弹钻芯验证。对采用回弹法检测的单个构件的混凝土强度进行钻芯验证时,钻芯部位应选在强度换算值最低的测区,并以该芯样的抗压强度作为该构件混凝土强度推定值;当无法在强度换算值最低测区钻取芯样时,应根据DBJ/T13-71-2015第7.2.6条规定计算构件混凝土强度换算值的修正量,并据此对构件混凝土强度换算值进行修正后算得该构件混凝土强度推定值。
(五)回弹钻芯修正。按批量采用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时,均应采用在构件上钻取的混凝土芯样对测区混凝土强度换算值进行修正,芯样的钻取、数量及修正方法应符合《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要求,芯样应覆盖构件回弹推定值高、中、低测区以保证芯样的代表性。
(六)芯样钻取与加工。芯样的钻取、加工应符合《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JGJ/T384要求,钻取的芯样直径应为75~100mm,芯样加工时表面切除的厚度原则上不应超过钢筋保护层设计厚度且切除部分的芯样应在试验后留置7天,若因碰到钢筋等原因造成表面切除的厚度超过保护层设计厚度,应拍照备查并在试验记录、报告备注中注明。
三、监督抽测回弹钻芯数据利用。经监管部门监督抽测责令对批次混凝土抗压强度进行检测的,检测机构对监督抽测的构件不再回弹钻芯,直接利用监督抽测的回弹钻芯数据参与批次混凝土抗压强度计算(回弹钻芯数据由相应监管部门提供)。
四、回弹结果计算
(一)测强曲线适用问题。若设计配合比注明的输送方式是泵送,回弹测强曲线适用泵送测强曲线,无论现场采用何种泵送方式。
(二)结果计算。按批量采用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时,应根据各测区的混凝土强度换算值算出该批量构件混凝土强度换算值的标准差(每个测区均应参与计算),若未出现JGJ/T23-2011第7.0.4条规定的情况,应给出批量和单个构件混凝土强度推定值;若出现JGJ/T23-2011第7.0.4条规定情况的,应给出该批量构件混凝土强度换算值的标准差,并明确描述:该批量构件因出现第7.0.4条规定情况无法给出批量构件混凝土强度推定值,只能全部按单个构件检测。
五、报告出具。直接利用监督抽测的回弹钻芯数据参与相应批次混凝土抗压强度计算且监督抽测不是委托本单位的,检测机构可出具包含监督抽测回弹钻芯数据的检验报告。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省厅《关于混凝土抗压强度回弹法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建〔2015〕14号)同时废止。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