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建设局、市造价站、市招标办、各建设(代建)单位: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两款一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办筑函〔2018〕6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建设局、市造价站具体负责开展“两款一金”清理工作,并于12月26日前将清理工作情况及相关表格材料报送市建设局。
二、各建设(代建)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清理工作,对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并于12月25日前将《拖欠工程款清查情况表》《拖欠物资采购款清查情况表》按区管项目和市管项目分别报送区建设局和市造价站汇总。
市造价站联系人:潘桂明 联系电话:5083259
市建设局联系人:庄丽贞 联系电话:8122663
厦门市建设局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