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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和废止及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文号:厦建法〔2018〕10号 发稿时间:2018-12-24 阅读次数:)

各区建设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

根据《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第107号令)、《厦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41号令)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今年以来开展的各项改革和清理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我局对截止2018124日有效的以厦门市建设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审查,共清理出规范性文件70件,最终确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48件(含待修订的4件)、废止或失效的规范性文件22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未列入继续有效以及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将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特此通知。

 

附件:1.继续有效的厦门市建设局规范性文件目录(44件)

      2.待修订的厦门市建设局规范性文件目录(4件)

      3.废止和失效的厦门市建设局规范性文件目录(22件)

 

 

 

厦门市建设局

20181224 


厦建法〔2018〕10号 .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