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厦门通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做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文号:厦建工〔2019〕11号 发稿时间:2019-01-10 阅读次数:)

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

为确保省、市“两会”圆满成功,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及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服务省、市“两会”有关工作的通知》(厦委办发明电〔20191号)有关要求,结合近期我局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现就做好服务省、市“两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严格安全生产责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按照“党政同、一双责”和“管行管安全、管业务管安全、管生产经营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力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

一要督促所有在建工程参建各方,要按照《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厦建工〔2018231号)等文件要求,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施工企业负责人带队检查制度,确保各项安全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坚决杜绝盲目赶工期、抢赶进度和违章冒险作业等行为。二要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各个部位、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细致的隐患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地铁工程、有限空间作业、脚手架、建筑模板、起重机械、施工临时用电、工地消防安全等危险性较大的关键节点。

三、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单位要制定完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要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储备应急物资装备,加强专兼职救援队伍建设,熟练应急处置基本要领和现场救援基本技能,发挥第一现场应急处置作用。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非在岗值守人员要保证通信畅通,随时听从指令安排。各应急救援队伍要强化练兵和备勤,时刻保持应急状态,确保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影响,确保“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厦门市建设局

20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