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建设局、各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
遵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的通知》(厦安办〔2019〕8号)及《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厦安办〔2019〕3号)精神,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做好岁末年初预拌混凝土行业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厦建科〔2019〕2号)。2019年1月中旬,我局建科处、市建筑节能管理中心组成检查组,对2018年12月中旬安全生产检查中所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
本次共复查了厦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集美分公司、厦门新航翔盛混凝土有限公司、厦门振银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厦门天润锦龙建材有限公司和厦门三泰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预拌混凝土企业,该5家企业均已按照《厦门市建设局关于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通报》(厦建科〔2019〕1号)要求,于1月3日前按时向我局提交了有关2018年12月中旬安全生产检查所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现将本次安全生产复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 复查情况
(一)基本整改到位
该5家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对2018年12月中旬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44个问题中,已整改到位42个,如:无有限空间作业制度、水泥筒仓检修平台缺少护栏、安全规程未上墙、砂轮机存在过度磨损等,整改完成率为95.5%。
(二)仍然存在的一些问题
1.厦门新航翔盛混凝土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1月11日取得绿色建材评价三星级标识,但尚未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2.厦门振银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的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尚未张贴上墙。
二、处理方式
厦门新航翔盛混凝土有限公司应在2019年3月底前获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厦门振银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应在2月3日前将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张贴上墙。必要时我局将到现场进行再次检查;对于整改不力的,我局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一)各区建设局应进一步加强属地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认清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压实安全责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活动。
(二)各区建设局、各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应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办《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的通知》(厦安办〔2019〕8号)及《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厦安办〔2019〕3号)精神,坚决落实《地方党政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和我省我市实施细则,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特此通报。
厦门市建设局
2019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