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施工企业:
根据厦建建〔2008〕41号中第十四条的规定,2009年度劳保费统筹补贴开始申请,请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于2009年12月30日前到市造价大楼七楼劳保科领取劳保费补贴申请表。
备注:交申请表以及相关材料的时间:2010.1.1-2010.1.31,逾期不候。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九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