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预防领导干部(含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影响干涉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确保工程项目依法依规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制定了《厦门市影响干涉建设工程
招标投标活动行为报告登记处置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建设局
2019年5月5日
厦建筑〔2019〕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