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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建筑市场专项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厦建稽〔2019〕15号 发稿时间:2019-05-15 阅读次数:)

机关各相关处室办、各区建设局、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着力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以及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建筑市场违法行为, 现将我局《建筑市场专项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建设局 

2019513

 

                                       建筑市场专项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着力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以及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建筑市场违法行为,按照省厅《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市场专项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开展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及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利用两年时间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一批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以及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建筑市场违法行为典型案件,在行业形成震慑作用。健全完善建筑市场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招投标过程方面。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市场秩序,进一步健全招投标制度,持续推进招投标网上运行公开,强化对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招投标行为监管,及时发现并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恶意竞标行为,保障工程招标投标活动顺利实施。

(二)施工过程方面。规范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的市场秩序,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的要求,依法查处存在的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以及强揽工程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协调机构

市建设局成立恶意竞标、强揽工程、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协调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建筑业处、工程处、法规处、稽查处、协调处、市招投标中心、市质安站、市造价站等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作为小组成员。专项整治协调小组统筹协调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案件调查,研究提出遏制恶意竞标、强揽工程、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制度、措施。

(二)动员部署阶段(20195-6)

市建设局结合行业实际,研究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动员部署开展专项治理。加大行业宣传力度,营造建筑市场领域扫黑除恶的氛围。加强行业自律,行业协会组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开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宣贯工作。

(三)排查治理阶段(20197-20214)

各区建设局、市造价站、市招投标中心创新工作方法,针对建筑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排查治理工作:

1.各区建设局、市招投标中心依托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平台,结合电子投标文件的信息特征,依法查处电子投标文件的软硬件信息或技术文件雷同案件。以投标业绩信息公开为抓手,打击投标弄虚作假行为。

建立健全与扫黑部门联动办案机制,发挥省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平合大数据分析功能,重点做好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其他投标人的关联性分析以及技术文件评分异常信息分析,从中发现有效线索,作为查办案件的依据。

2.各区建设局、市造价站结合建筑市场“双随机”检查机制,对在建的工程项目实施抽查,抽查项目比例不低于5%。其中,被投诉举报、近两年内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工程款、近两年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省季度信用排名后50名及市信用评价C级的企业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3.市建设局加强层级指导,组织开展建筑市场督查,重点对查办案件予以检查,并对查办案件情况予以通报。

4.建设(代建)单位、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加强监管,检查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问题。若发现线索应立即报送至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完善长效机制(20216月前)

各区建设局要对本区建筑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全面总结分析,研究提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工作总结并报告市建设局。市建设局进一步健全建筑市场管理长效机制,完善招投标制度和建筑市场管理制度;结合建筑市场监管的需要,健全完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将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列入“黑名单”管理。

四、专项整治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提升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建筑市场扫黑除恶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出实效,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2.市、区两级建设主管部门及监督检查机构在进行监督检查时,如有必要,可以联合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和企业或个人进行联合查处。

3.市、区建设局设立专项整治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市建设局投诉电话:2216060,地址: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16;市造价站投诉电话:5088210,地址:七星西路166号;市招投标中心投诉电话:8123525,地址: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5楼)。

4.各区建设局、市造价站、市招投标中心认真摸排实行零报告制度,每月5日前按附件上报建筑市场违法案件报送至市建设局建筑业处,市建设局每月10日前将汇总报送至省建设厅建筑业处。

 

附件:建筑市场违法案件查处情况月报汇总清单

 

 

 

 

 

 


附件

建筑市场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月报汇总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违法单位(个人)名称

所涉工程项目

具体违法行为

违法类型

执法机关

办理结果

移交情况

 

 

 

 

 

 

 

 

 

 

 

 

 

 

 

 

 

 

 

 

 

 

 

 

 

 

 

 

 

 

 

 

 

 

 

 

 

 

 

 

填报人:                        审核人:                          填报时间:              

说明:1.20196月至20214月,每月5日前上报此表格(市建设局建筑业处传真:0592-2201634,邮箱:jsj_jzyc@xm.v.cn)。

          2.违法类型包括串通投标、投标弄虚作假、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强揽工程以及其他建筑市场违法行为(如为其他违法行为,写明违法类型)。

3.办理结果包括未立案、正在立案查处、已作出行政处罚(写明处罚具体情况)、已作出行政处理。

4.移交情况包括是否移交公安机关、纪检部门等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