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了解《关于明确市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价格信息缺项材料选用定价机制的通知》(厦财建【2018】15号)及其补充通知(厦财建【2018】44号)文件的执行情况,及时收集和掌握缺项材料的使用情况,请各单位将执行上述文件以来的缺项材料选用定价的相关资料于2019年6月20日前报我站信息科。对于市场比较成熟的缺项材料我站将进行归纳整理,适时发布市场信息综合价格供市场参考,以更好地服务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
附件:《新材料选用定价审批表》,并将相关资料盖公章与电子版文件同时反馈至我站信息科。
联系人:乐裕
联系电话:0592-5052776,邮箱:leyu@zaojia.com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