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建设局工作部署,因中海T201704地块项目多次发生讨薪事件,我站受市建设局委托,于2019年四季度末联合翔安区劳动监察大队,对该项目进行差异化监管,发起合同履约和劳务实名制专项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中海T2017P04地块项目1-3#、5-12#、15-18#楼、19#楼(幼儿园)及地下室总承包工程;
合同工期:2018年1月30号开工-2019年12月31号竣工(700天);
合同造价:21084.3768万元(企业自筹);
参建单位:建设单位为厦门市毅骏置业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厦门协建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同安区祥平管理单元凤岗片区凤岭北一路(规划)与凤岭北路(规划)交叉口东北侧;
形象进度:项目处于收尾阶段。
二、存在的问题
(一)未按规定落实工资专户制度
施工总承包单位现场无法提供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户资料文件。
(二)劳务实名制材料缺失
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存在合同纠纷,劳务分包单位带走大部分劳务实名制材料(包括工人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表》及《考勤登记表》、花名册等均无法提供)。
(三)项目技术负责人未到现场
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未按合同约定在现场履责。
(四)维权告示牌制式不规范
查看现场维权告示牌未按要求制式设置。
三、处理意见
根据监督检查情况,我站对该项目未落实工资专户管理制度,项目技术负责人未到场等问题,分别对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予以责令整改,记入信用监管P4一次;对厦门市毅骏置业有限公司予以责令整改,记入信用监管P6一次。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
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工资发放管理工作,确保将工资发放到工人本人手上,同时项目部每月10日前应公示上月考勤及工资发放情况,并留存记录有公示日期的影像资料。
(二)加强建设项目内业管理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省市两级有关文件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文件管理。
(三)项目人员配备
施工单位投标或合同承诺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不得不到位及不履行职责。项目管理人员不得超三分之一不到位、同一岗位人员变更超过2次(含2次),施工单位人员累计变更比例不得超过施工项目部总人数的40%。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须熟悉现场情况和履行相应职责。配足配强项目管理班子,强化对参建单位履约履责管理,全面落实人脸识别考勤,并延伸到施工、监理单位主要人员。
(四)维权告示牌
按照厦建筑(2019)82号《厦门市建设局关于更新施工现场农名工维权信息告示牌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制式及位置设置。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