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49号)第三十四条规定,对资质有效期满、未申请延续的企业由原资质许可机关注销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2009年2月13日省厅发布了《关于公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逾期资质未申请延续和未申请换发资质证书单位名单的通知》,至公告期满仍有13家单位未办理资质延续手续。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原建设部令第149号的规定,注销福建华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13家单位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名单详见附件)。现予公布。
福建省建设厅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福建华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单位名单及注销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