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2019年5月21日至22日,省住建厅在我市开展全省房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建筑市场部分)工作,发现福建省永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开建建设有限公司存在现场技术负责人未到岗履职的问题。我站根据《厦门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监管行为评价档次操作标准(P类,合同履约和造价管理部分)2018年11月修订》(厦建筑〔2018〕100号),对福建省永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开建建设有限公司进行了相应处罚。两家单位在接受监督检查后均对此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场技术负责人已按要求到岗履职。现经研究决定,对福建省永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开建建设有限公司记入信用监管行为P6档一次。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