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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局关于推荐劳务实名制重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文号:厦建筑〔2020〕54号 发稿时间:2020-07-17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落实劳务实名制管理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相关规定,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提升我市建筑行业劳务实名制管理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水平,提高我市建设企业的劳务管理意识,同时以更高标准来迎接国务院考核。经研究,我局决定于全市在建房建市政工程推荐劳务实名制重点示范项目,方案如下:

一、示范项目推荐

示范项目由各区建设局及市造价站根据在建工地实际情况推荐,市、区推荐的示范项目可为同一施工企业,原则上同一企业的示范项目不超过2个。

    市、区两级示范项目按省劳务实名制平台登记的在建项目数量比例,由项目监管单位进行推荐,具体名额分配如下:思明区2个、湖里区2个,海沧区5个,集美区3个,同安区3个,翔安区2个,市造价站13个(合计30个)。

二、示范项目复核组织形式

各区主管部门应当于2020720日上午10点前将推荐项目报市造价站汇总,市建设局组织专家组进行复核,专家组由局建筑业处、市造价站、市建筑行业协会及劳务专家代表组成。

    推荐项目复核通过后,即列为重点示范项目。

三、复核内容

复核内容包括:建设规模、工人数量、实名制考勤机硬件和软件配备、劳务实名制台帐资料、无欠薪项目部台帐资料、迎国检台帐资料、省劳务实名制系统对接情况、是否存在欠薪陈案等。

四、复核时间

    复核时间为2020721日至810日。

五、工作要求

示范项目在复核期间应当开放供全市施工单位观摩学习。示范项目公布项目联系电话,观摩人员提前自行向示范项目预约观摩时间,现场观摩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文明有序参观,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观摩人员应佩戴口罩,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提前下载好闽政通APP,现场提供健康码,签到入场。

 

 

附件:劳务实名制重点示范项目推荐表

 

 

 

                                 厦门市建设局 

                                2020716

 

 

(联系人:市造价站谢工,   电话:0592-5053060推荐项目报送邮箱:18450067929@163.com


劳务实名制重点示范项目推荐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