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各建筑施工企业: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有关规则的通知》(闽建筑〔2020〕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有关规则的通知
厦门市建设局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