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园林局、公用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正确使用《福建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501-2005)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组织编制了《福建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园林绿化)》(以下简称本指引),现予印发,作为我省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参考。省建设厅以闽建筑[2004]9号颁发的《福建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中园林绿化工程部分同时停止使用。
本指引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园林绿化工程。
本指引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管理和解释。
福建省建设厅
二○○五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