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允冲在约谈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负责人时强调吸取教训 完善措施 坚决遏制事故频发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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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时间:2010-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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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13日,由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施工的深圳市南山区向南路汉京峰景苑工程防护棚发生坍塌,造成9人死亡,1人重伤;3月14日,由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第二建筑工程公司负责施工的贵阳市金阳新区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工程发生一起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造成9人死亡。针对这两起事故,3月1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郭允冲约谈了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负责人,要求该公司针对目前企业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对策和措施,查找原因,吸取教训,完善措施,严肃处罚,以儆效尤,进一步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事故频发的势头。
郭允冲指出,多年来,中建总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3.13”、“3.14”两起事故反映出,中建总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虽然这两起事故具体原因还在调查中,但据初步调查了解,施工企业存在着安全生产制度不落实,现场施工管理混乱等问题。如深圳“3.13”事故,发生坍塌的防护平台没有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前也没有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没有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死亡人员中有5人刚到现场才1天。又如贵阳“3.14”事故,施工作业违规、违章,混凝土浇筑严重违反工序,施工单位在安全监督机构和现场监理下达停工通知后,不但没有进行整改还盲目冒险施工作业。郭允冲强调,中建作为中央管理的国有企业,作为建筑行业的骨干企业和排头兵,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自觉承担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切实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为全国的建筑施工企业作出表率。
郭允冲要求,中建总公司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力量建设,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切实加强监督检查;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要求,严肃查处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切实起到惩戒警示作用;要强化对事故多发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督促其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研究有效对策;要认真抓好重点环节的管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防止建筑施工伤亡事故发生;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及培训教育工作,切实提高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要主动接受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严格遵守地方建筑安全法规政策和标准,为提高地方建筑安全管理水平作出应有贡献。
中建总公司负责人表示,中建总公司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要求,认真进行剖析,深入查找原因,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
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副司长吴慧娟、王树平参加了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