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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

(文号: 发稿时间:2010-05-07 阅读次数:)

      新华社北京5月5日电  国务院今天召开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动员和部署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要切实把节能减排作为加强宏观调控、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任务,本着对国家、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下更大的决心,花更大的气力,做更大的努力,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
  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主持会议。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张德江、王岐山,国务委员刘延东、梁光烈、马凯、孟建柱出席会议。
  温家宝指出,坚持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中华民族生存发展。国务院先后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各地区、各部门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十一五”前四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4.38%,但完成“十一五”降低20%左右的目标仍然十分艰巨。特别是今年一季度,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油化工、化工等6大高耗能行业加快增长,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上升3.2%,大大增加了后三个季度的工作压力。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是各级政府必须向人民兑现的庄严承诺,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紧迫任务,是我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实际行动,无论面临多大的困难,我们的承诺不能改变,决心不能动摇,工作不能减弱。
  温家宝强调,要坚持节能与发展相促进,开发与节约相协调,政府调控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抓好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一)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必须严格控制“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严把项目审核管理关、项目审批程序关、“两高”产品出口关。采取铁的手腕淘汰落后产能,今年要关停小火电机组1000万千瓦,淘汰落后炼铁产能2500万吨、炼钢600万吨、水泥5000万吨、电解铝33万吨、平板玻璃600万重箱、造纸53万吨,5月底前要把任务落实到各地区和企业。(二)加快实施重点节能工程,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333亿元、中央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500亿元,支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重点行业烟气脱硫、节能环保能力建设等,确保形成年节能能力8000万吨标准煤,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1500万吨、垃圾日处理能力6万吨。继续着力抓好工业、建筑、交通三大重点领域节能,公共机构能耗指标比去年降低5%。(三)大力推广高效节能产品,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加快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继续做好高效节能空调推广工作,加大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力度,推广节能灯1.5亿只以上。鼓励企业加强节能技术改造和关键技术攻关。发布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目录。扩大能效标识和节能产品认证制度实施范围。全面实行政府优先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认真落实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四)切实加强用能管理,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突出抓好钢铁、有色、电力、建材、石油石化、化工等重点耗能行业和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节能监管,千家企业节能行动要确保形成20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大力推进节能发电调度,优先调度可再生能源和大容量、高效率的燃煤火电机组发电上网。进一步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制定和实施用电高峰期供电方案,重点保证居民合理用电需求。坚决压缩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用电,对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的单位,收取惩罚性电价。(五)严格执行节能减排法规标准,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尽快出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推进高效节能电机、变频调速技术、先进发电设备等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完善主要用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严肃查处违规乱上项目、对高耗能企业实行电价优惠、严重浪费能源资源和严重污染环境等问题。(六)深化改革,健全和完善节能减排长效机制。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推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落实煤层气发电、余热余压发电上网和价格政策。积极落实国家支持节能减排的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加快实施资源税改革。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七)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继续在全社会倡导绿色消费。新闻媒体要定期公布各地方节能减排进展和能耗情况,报道先进经验,曝光反面典型,弘扬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尚。
  温家宝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地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对本地区、本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强化行政问责,对各地区节能目标完成好的要给予奖励,未完成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责任,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分,直至撤职。要严防弄虚作假,对任何地方和企业,一经发现数据造假、做表面文章,都要坚决严肃处理,确保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要加大资金投入,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金融机构贷款和社会资金积极参与的节能减排投入机制。要深化重大问题研究,有关部门和各地区要做好月度、季度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情况的分析和预测预警,抓紧研究“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实现途径、保障措施、政策体制等问题。
  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河北省、山东省人民政府以及鞍山钢铁集团公司负责人在会上发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中央和地方有关重要企业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有关部门和解放军总后勤部的负责人应邀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