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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关于调整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企业管理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文号:闽建价函〔2021〕7号 发稿时间:2021-01-25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应用标准》(DBJ /T13-339-2020)已颁布实施,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3183号)以及《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有关规定,拟将远程监控系统租赁费并入企业管理费,现就我站代拟的《关于调整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企业管理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1月29日前将有关意见书面反馈省住建厅造价总站。

  联系电话:0591-87383563

  电子邮箱:284763604@qq.com

  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89号凯捷大厦8楼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邮编:350001)

  附件:《关于调整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企业管理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2021年1月22日

关于调整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企业管理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