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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落实2022年春节期间不停工工作的通知

(文号:厦建筑〔2021〕142号 发稿时间:2022-01-07 阅读次数:)

各区建设局、市造价站、各项目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及《关于支持春节期间企业稳生产稳就业的通知》(厦人社〔2021〕245号)文件要求,市建设局研究制定对2022年春节期间不停工项目进行信用激励的工作方案,现通知如下:

  一、鼓励春节期间不停工

  鼓励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2022年春节期间(1月31日-2月15日)不停工,市建设局拟对不停工且现场施工日均人数50人以上(含)的项目参建单位[含建设(代建)、施工、劳务分包等单位]和混凝土供应量累计5000立方以上的混凝土企业给予通报并记录良好行为信用记录。

  二、不停工项目报备

  不停工项目参建单位应当提前做好工地防疫和不停工准备工作,不停工项目施工单位应当于1月15日前将春节至元宵期间的施工计划报项目监理单位、建设(代建)单位审核备案。

  三、申报条件及流程

  (一)不停工项目施工单位应当于2022年3月15日前将《不停工项目申报表》(附件1)及其证明材料报送至项目监管单位,市管项目报送至市造价站,区管项目报送至各区建设局,混凝土企业报送至市建设局建科处。

  (二)市造价站、区建设局审核后汇总报市建设局统一给予以信用激励。

  (三)不停工项目申报需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经建设(代建)、监理单位审核备案的施工计划;

  2.不停工期间工地实名制考勤记录(系统截图);

  3.不停工期间农民工工资发放记录及凭证;

  4.不停工期间每天点工、工作量签证记录;

  5.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项目建设(代建)、监理单位盖章确认。

  (四)混凝土企业需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经项目监理或施工单位盖章确认的《不停工预拌混凝土企业申报表》(附件2)。

  四、相关要求

  (一)不停工期间,项目施工单位应当严格落实考勤机制,如实记录每日考勤数据,及时发放工人工资,并保存施工过程的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以及工人工资发放资料以备复查。

  (二)项目建设(代建)、监理单位应如实审核每日施工情况,清点核对现场施工人数和完成工程量。

  (三)不停工项目施工单位要加强春节期间项目安全管控,抓好疫情防控和项目管理,如发生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安全事故、防疫责任事故的项目一律取消奖励激励。

  (四)项目参建单位弄虚作假骗取信用激励的,一经查实,将视情况给予撤销信用激励、记录不良行为等处理。

  (五)本事项由市建设局统一予以信用激励,各区建设局不再重复予以信用激励。

  厦门市建设局

  2021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