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规定, 2021年7月1日起正式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2021年6月底,住建部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
在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取消后,我市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数量不断攀升,从业企业良莠不齐,给监管增加了难度。为如实反映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现状,营造“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环境,市造价站结合我省造价咨询企业相关规定和我市实际情况,制订了《厦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办法》。本办法的出台可以有效填补我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根据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的空白,其制订和出台是必要且可行的。
二、主要内容
1.适用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均适用本办法实施信用评价。
2.评价周期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分值计算周期为一年。评价实施单位(市造价站)依据本办法,在每年第一季度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上年度1-12月份生效的信用信息进行量化评分,形成信用评价等级结果。
3.评价标准
本办法的企业信用评价标准由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配备(55分)、业绩(30分)、良好行为信息(15分)和不良行为信息(扣分不设限,直至0分)组成。
(1)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配备:指造价咨询企业相关信息、规模、造价师数量等。
(2)业绩:指造价咨询企业在评价年度承接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项目的造价咨询业务所取得的分值。
(3)良好行为信息:指造价咨询企业在厦从事造价咨询活动过程中产生的良好信用记录。
(4)不良行为信息:指造价咨询企业在厦从事造价咨询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不良信用记录。
4.评价等级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分为A、BB+、BB-、C四个等级,具体标准为:
A级:80分≤评分≤100分,表示信用优秀;
BB+级:65分≤评分<80分,表示信用较好;
BB-级:50分≤评分<65分,表示信用一般但低于平均水平;
C级:评分<50分,表示信用较差。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每年在厦门市建设局官网上对外公布。评价结果将被上传至厦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厦门市建设局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实行差异化监管。
5.结果运用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全部使用国有(含财政)资金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造价咨询业务,招标人可根据厦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得分和等级结果考量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誉。
本办法由厦门市建设局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厦建筑〔2022〕41号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