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计价管理 > 计价依据 > 正文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修改《厦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勘察招标文件(“评定分离”版)》等三个招标文件的通知

(文号:厦建筑〔2022〕96号 发稿时间:2022-08-05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2〕3号)文,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对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勘察招标文件(“评定分离”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设计招标文件(“评定分离”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监理招标文件(“评定分离”版)的标准文本做如下修改(详见附件1、2、3),请遵照执行:

  一、依法必须招标的“评定分离”工程招标项目实行诚信承诺函制度。招标人及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在福建省工程领域招投标在线监管平台报备招标条件材料时,应当上传诚信承诺函;评标专家在评标前应当签署诚信承诺函;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当提交诚信承诺函、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

  二、在投标文件中进一步明确需提交的与投标保证金有关的材料。

  三、进一步完善勘察、设计“评定分离”招标项目最高投标报价限价的计算办法、投标报价格式相关内容并明确勘察费、设计费的支付、结算、决算需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措施》(厦建协[2019]14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增加勘察、设计、监理“评定分离”招标项目投标人串通投标认定相关条款及投标文件计算机硬件信息出现空值的相关评审内容。

  2022年9月1日起发布招标公告的招标项目,应按本通知规定执行。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8月31日期间发布招标公告的招标项目,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应当在开标环节比对分析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如实记录分析结果,并将分析结果提供给招标人;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闽建筑〔2022〕3号文相关规定组织招标、评标;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将《投标人诚信承诺函》(详见附件4)原件提交招标人。

  特此通知。

  附件:1.厦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勘察招标文件(“评定分离”版)(2022年7月修订版)

  2.厦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设计招标文件(“评定分离”版)(2022年7月修订版)

  3.厦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监理招标文件(“评定分离”版)(2022年7月修订版)

  4.投标人诚信承诺函

  厦门市建设局      

  2022年7月28日  

件1.厦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勘察招标文件(“评定分离”版)(2022年7月修订版)0716.docx.docx

·附件2.厦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设计招标文件(“评定分离”版)(2022年7月修订版)0716.docx.docx

附件3.厦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监理招标文件(“评定分离”版)(2022年7月修订版)0716.docx.docx

附件4.投标人诚信承诺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