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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迅速部署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文号: 发稿时间:2010-07-02 阅读次数:)
      6月28日晚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厅机关干部大会,就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相关分管领导通报了南平、三明等重灾区的受灾情况,林坚飞厅长简要总结了前一段厅机关抗灾救灾工作,强调了下一阶段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重点。
  6月13日以来,我省遭遇持续强降雨、特大暴雨,南平、三明等地发生严重灾情。厅党组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在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直接指挥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一系列决策部署和省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启动应急预案,紧急动员部署厅机关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投入抗灾救灾工作。厅领导带领工作组分赴南平、三明等重点受灾地区指导协助当地抢险救灾,了解灾害损失情况,指导灾后重建规划选址工作,调集大型机械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赴南平抢险。在抗灾救灾过程中,厅机关各处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三定”职责,全厅干部心系灾区,各司其职,团结一心,通力合作,连续作战,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抗灾救灾工作,体现了建设厅特别能战斗的团队精神,经受住了大灾的考验。
  当前抗灾救灾工作重点已转移到灾后恢复重建上来,林坚飞厅长要求厅机关和全省建设系统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依法履职,勇于承担,把灾后重建工作作为当前最为紧迫的重要工作任务,充分估计可能出现的困难问题,把工作考虑得更细,更周全,出台的政策措施更具可操作性,切实把省委、省政府赋予的工作任务落实好、完成好,争取抗灾救灾斗争的最后胜利。下阶段要重点抓好九个方面工作:
  (一)明确职责分工。一是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要按照“三定”职能和职责分工,落实灾后重建工作责任制。规划处、设计处、工程处分别负责指导灾后重建工程规划选址、建筑设计、质量监督;城建处负责指导城镇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事业恢复重建工作;村镇处负责指导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和家园清洁行动设施恢复工作;风景办负责指导风景园林灾后恢复工作;房管处负责指导城乡受灾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其他处室、直属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配合工作。二是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灾后重建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灾后重建工作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督促指导。各行业处室要主动深入灾区指导督促灾后重建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建设系统灾后重建工作实效。四是进一步明确和落实责任制,抗灾救灾按责任制来落实,出了问题按责任制追究。
  (二)进一步摸清灾情。重点摸清城市房屋、农村住房、建筑工地、市政公用设施、风景园林等因灾损毁情况。各有关处室要根据各自职能,制定受灾情况汇总统计表格,由厅安办牵头统一下发各地,汇总各地灾情后及时上报省政府、住建部。各行业处室要加强与省有关部门和住建部的沟通、协调,努力争取各方对口资金支持。
  (三)开展房屋安全鉴定。由房管处牵头,制定开展城镇受灾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督促各地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组织具有相应资质资格的房屋鉴定、检测机构,开展因灾受损房屋建筑安全鉴定工作,根据鉴定结论相应进行修复、加固或拆除重建。农村受灾住房由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组织排查,提出农房安全性评估鉴定申请,县级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组织评估鉴定。
  (四)做好农村灾后重建工作。着重抓好以下几个环节工作。一是科学选址。重建选址要尽量靠近小城镇、集镇、中心村和规划要求保留的建制村,便于灾后农民的生产生活,避开蓄(滞)洪区、低洼地带、地质灾害危险区等易发灾害地段。二是统一规划。重建规划要坚持因地制宜,与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符合各地实际和农民需求,采用集中连片重建和分散建房相结合的方式,提倡和鼓励各地以村镇住宅小区的形式重建民房,统一小区规划设计。要简化规划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三是合理设计。要综合考虑当地住房整体水平、建筑特点和重建户的承受能力,立足高标准、高起点,做好灾后民房设计。尽快编印设计图册,免费发放到灾区,供各地重建选用。四是完善配套。要提高灾后农民的居住生活条件,完善居住点的配套设施。指导各地重点抓好连片重建小区的水、电、路、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农民建房要同时配建三格化粪池。对一些规模较大的重建点,还该考虑教育、医疗等公建配套设施。五是抓好家园清洁行动损毁设施恢复重建。要尽快摸清各地设施受损情况,抓紧开展农村垃圾处理损毁设施恢复重建,对能够修复的要尽量组织人员进行修缮,对于被冲毁或损毁严重难以修复的,要抓紧重新选址建设,满足受灾农村垃圾处理的需要。对因灾受损的垃圾处理设施,经核实,要重新纳入家园清洁行动检查验收范围,并按规定给予补助。
  (五)确保市政公用事业正常运转。一是确保城市正常供水。督促各供水企业对受灾城市供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要重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影响供水设施安全的,要尽快采取措施。二是确保市政桥梁安全运行。指导各地立即开展受损城市桥梁特殊检测工作,尽快处置桥梁安全隐患。建立完善城市桥梁安全运行管理机制,消除潜在隐患,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三是确保排水和污水垃圾处理及环卫设施正常运转。指导各地尽快组织城区下水道清淤疏通,尽快恢复受淹城市污水处理厂生产,对存在安全隐患或影响使用功能的,要组织专家论证,尽快修复;经专家论证确实不能达到功能要求的,应尽快重新建设。要督促受灾城市环卫部门尽快全面清理城区垃圾,并做好消毒工作。对垃圾填埋场的进场道路和库区、边坡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六)加强灾后工程建设管理。督促受灾地区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深基坑、高切坡、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工地围墙、工棚、施工用电设施和线路等,确保建筑工地安全。农村灾后重建住房,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要特别注意保证重建民房的质量安全,集中连片重建项目要用简便公开的方式确定施工队伍,进行统一施工,对分散建房户要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要督促县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切实履行重建住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确保重建项目工程质量安全。
  (七)做好风景园林灾后恢复工作。指导各地组织人员加强对风景名胜区巡查,对滑坡地段要继续保持监测,及时排查有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隐患;对景区内损坏的设施要制定详细的抢修工作计划,确保设施安全;对公园内受损的游路、栏杆、木栈道、安全设施、警示标牌等进行加固、修复。未修复和达到安全管理要求的景区和公园,要继续关闭,不得对游人开放,
  (八)强化灾后重建技术服务和指导。厅机关和直属单位要增强服务意识,主动靠前服务,提高办事效率。省厅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赴受灾地区指导灾后重建有关选址、规划和房屋设计、施工以及市政供水、风景园林等方面技术工作;根据各地需要,抽调省内规划编制单位为受灾严重的村镇进行重建规划设计;向受灾地区免费送发《农村房屋灾后重建技术指导重点》和配套光盘,指导灾后房屋重建。
  (九)继续做好应急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雨情过后,次生灾害的影响可能会出现灾情,要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继续做好应急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继续加强信息沟通,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及时掌握各地灾后重建进展情况,确保出现紧急情况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厅、处领导没有特殊任务,不安排出国出省,既定的团体活动一般要推迟进行,特殊情况要报厅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