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保障房制度:中国需要住宅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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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时间:201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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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刚刚起步的公租房建设一直备受瞩目,也受到多个民主党派的关注。致公党中央、民盟中央和农工党中央已分别就公租房和保障房建设问题,向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交党派提案。建议通过制定《住宅法》等方式,完善公租房等保障房制度。
民盟中央:规范公租房准入和退出
民盟中央提案表示,目前公租房面临准入和退出两大难题。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效力和强制力相对较弱。
民盟中央建议,各级相关部门应积极推动建立住房保障、房地产、税务、银行等各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居民经济状况核查系统,提供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核查报告。各地政府在保障房分配公示申请人终审信息时,做到信息透明。加大对虚假申报、转租骗租、闲置浪费公租房等行为的惩罚力度。
农工党中央:探索小产权房转保障房
农工党中央注意到,由于各地特殊的结构和土地资源条件约束,使得保障房供应和建设的住宅产品结构与居民需求出现偏差。另外,受到项目前期征地拆迁、资金供应紧张等问题影响,有些保障房建设进度迟缓。
农工党中央建议,可以探索和研究小产权房作为保障房来源之一的可行性,拓宽保障房房源筹集渠道,盘活小产权房等存量住房,降低政府土地资源投入的负担。
致公党中央:应研究制定《住宅法》
笔者从致公党中央了解到,在关于完善公租房制度的党派提案中,特别建议研究制定《住宅法》来规范公租房建设和使用。
致公党中央表示,目前公租房建设刚刚起步,存在着准入及退出机制不健全、融资渠道单一、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等问题。
“在我国的住房制度建设中还缺少一部基本法。”致公党中央对此建议,应研究制定《住宅法》,明确政府的义务和责任,明确居民“有房可居”的权利,明确具体有关制度等。《住宅法》的制定和出台,一方面将促进我国住房法律体系的完善,使得公租房以及整个保障房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另一方面也标志着我国人权状况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