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伟新在讲话中指出,住房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解决群众的住房问题。自“十六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中国不断深化住房制度市场化改革,完善房地产市场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满足群众多层次住房需求;加快建立住房保障制度,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解决困难群众基本住房问题。同时,坚持城乡统筹,逐步加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力度,改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条件。经过不断探索和努力,城乡住房建设和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第一,住房保障取得历史性进展。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快速增长。10年来,中国住房保障制度不断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逐步加大。特别是2008年第四季度以后,保障性住房规模空前。2009~2011年年底,全国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达2100多万套(基本建成1100万套)。其中,租赁型保障房(含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756万套,购置型保障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房)480万套,棚户区改造住房882万套。到2011年年底,全国累计以实物方式解决了2600多万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占城镇家庭总户数的11%。到2011年年末,全国还有450多万户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享受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初步形成。在住房保障工作中,不断总结实践经验,同时注重借鉴国际做法,加快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目前,初步形成了覆盖不同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以及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等实物为主,以发放廉租住房补贴为补充的多层次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
相关配套政策比较健全。为实施好保障性安居工程,使住房困难群众真正受益,在狠抓建设进度的同时,重视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和分配公平,把质量作为“硬杠杠”,把分配公平作为“生命线”,完善质量、分配和运营管理的一系列配套政策。重视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完善,方便群众生活。此外,建立了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工作机制,有关部门制订了土地、信贷、税费等配套政策。
第二,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效逐步显现。2003年以来,针对房地产市场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中央统一部署,采取了一系列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调控措施,坚持以经济和法律手段为主,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通过增加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和限购等调控措施,支持居民自住性住房需求,遏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同时,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推进城镇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开展房产税征收试点。经过努力,房地产市场调控初显成效。自2011年以来,房地产市场总体朝着调控预期方向发展,不合理需求得到抑制,供求关系明显改善,房价趋于稳定。
城镇居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2002~2011年,全国商品住房累计竣工面积超过46亿平方米。2011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约6.2万亿元,商品住房竣工面积约7.2亿平方米,分别比2002年增长6.9倍和1.7倍。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从2002年的24.5平方米提高到2011年的32.7平方米。新建住房质量明显提高,内外部配套设施更加完备,住房品质不断提高。
下一步,各地区、各部门将继续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不断完善政策体系,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需求,支持居民合理自住性需求,巩固调控成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第三,农村危房改造试点顺利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规模持续扩大。自2008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以来,中央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补助资金逐年增加,户均补助标准不断提高。2008~2012年,中央累计安排农村危房补助资金731.72亿元,支持1033.4万贫困农户改造危房,同时还提高了建筑节能示范户的补助标准。目前,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范围基本实现农村地区全覆盖。
农村群众住房条件得到改善。10年来,我国农村住房建设取得长足发展,许多农村家庭都建起了新房,农村人均住房面积由2002年的26.5平方米提高到2011年的36.2平方米。近几年,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使数千万农村困难群众告别了破旧的泥草房、土坯房等危房。农村危房改造的实施,还推动了抗震安全、节能保温、传统工艺改良、新技术新材料应用等农房建设技术的进步。
中国是发展中国家,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我们将继续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加快完善符合国情的住房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努力实现城乡居民住有所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