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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绿色建筑机构发展侧记

(文号: 发稿时间:2010-04-08 阅读次数:)
      发展绿色建筑,对于建筑节能、创造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的重要意义,正在为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行列中。业内人士认为,这种喜人局面的出现,一方面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有关部门积极引导和推动的结果,另一方面是各地的绿色建筑组织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这些绿色建筑组织利用各自的优势,积极开展工作,逐步打开了局面,成为推广绿色建筑的重要力量。
  全面推广绿色建筑的主力军
  据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绿色建筑与节能委员会副秘书长李萍介绍,全国性的绿色建筑机构“绿色建筑与节能专业委员会”(绿建委)自2008年初成立后,对我国的绿色建筑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同时,绿建委根据要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千军万马促绿建”、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需要,制定了横纵两条线的组织机构发展思路。其中,横向发展的目标就是:积极推动在不同气候区的省、市建立绿色建筑机构,形成推广绿色建筑的联盟与网络,广泛吸纳相关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各地特点,开发因地制宜的绿色建筑标准和成套技术。
  在此思路指导下,经过绿建委和各方面的积极努力,从2008年起一些地方的绿色建筑机构先后建立,承担起在当地推广绿色建筑的使命。最新资料显示,到2009年底已有广西、浙江、江苏、四川、新疆、山东、福建、辽宁、深圳和厦门等10个省市成立了绿色建筑机构并开展工作。重庆市和河南省已完成绿色建筑委员会的主管部门审批、登记和筹建工作。安徽、河北、湖南、内蒙古、天津等许多省市也在积极筹备成立地方绿色建筑机构,并得到主管部门的同意。
  据了解,目前地方绿色建筑机构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两种,深圳市和江苏省是直接注册成立一级社团组织;而多数省市采取的方式是在地方各种建设、建筑协会下面注册成立绿色建筑专业委员会或绿色建筑分会开展工作。这些机构成立后,成为了推广绿色建筑的大平台,吸纳了各方面的力量,不仅包含了从事绿色建筑科研开发和建设的科研、设计、房地产、施工、监理等企业单位和高校,还吸收了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如质监站、建筑节能墙改办等。
  各地绿色机构的建立,与当地的主管部门和领导的支持密不可分,与他们对绿色建筑的认识和理解关系密切。他们都强调,绿色建筑代表了未来建筑发展的方向,推广绿色建筑是建筑业发展的主体要求,既是大势所趋,也是当务之急。正是在这样的认识下,各地的绿色机构才得以建立和发展,并成为推广绿色建筑的生力军,成为各种力量的桥梁和纽带。
  结合本地实际全力开展绿色建筑事业
  各地绿色建筑机构的工作正取得越来越多的成果。据李萍介绍,各地绿色建筑机构的工作主要包括:
  完善地方绿色建筑政策法规和标准,这是各地推动绿色建筑的基础性工作。如,深圳市发布了《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深圳生态文明建设行动纲领》、《关于打造绿色建筑之都的行动方案》等法规和政策。
  加快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各地绿色建筑委员会在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积极筹备,使这项工作成为机构的主要业务。如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立了“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办公室”,全面负责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绿建委江苏委员会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负责配合做好程序咨询、申报指导和资料初审等“绿标”的具体工作。
  积极开展宣传交流与培训活动,宣传普及绿色建筑知识。如广西绿色建筑分会、福建省绿色建筑委员会主办或协助组织了各种培训,参加培训的人数分别达到3000人。深圳市绿色建筑协会主办的“低碳城市”专场学术报告会,200余人的会场内座无虚席,互动环节的时间一再延长,场面极其热烈。
  此外,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也是各地绿色建筑机构的工作内容。
  记者注意到,各地绿色建筑机构工作的突出特点及宗旨之一,就是积极致力于本地特色的绿色建筑的推广。如新疆绿色建筑专业委员会强调,新疆属典型的大陆型气候,生态环境极不平衡。发展新疆的绿色建筑,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就尤为重要,建立适合新疆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探索新疆本土化绿色建筑技术,探索新疆绿色建筑工作的新模式具有重要意义。其他地方的绿色建筑机构也是围绕本地特点开展绿色建筑工作的。
  有专家指出,推广绿色建筑是一项复杂庞大的工程,如果没有适应性和针对性,其推广就难以实现。而结合各地特点的绿色建筑工作就解决了这方面的问题,所以,各地绿色建筑机构的作用是非常大的。
  抓住机遇积极推进各地绿色建筑工作
  业内有关人士认为,地方成立绿色建筑机构,搭建推广平台,是推动地方绿色建筑快速健康发展的有效保障措施。显然,成立地方绿色建筑机构被视为绿色建筑工作非常重要的内容。
  但目前我国各地绿色建筑机构的建立并不普遍,呈现出“局部热,大部冷”的不均衡情况。业内人士分析:影响地方绿色建筑机构成立工作进展相对缓慢的主要因素,一是有些地方主管部门对推动绿色建筑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主动性;二是中央政府缺乏政策激励。由于节能是硬性指标,中央有鼓励政策,因此一些地方主管部门只重视节能工作;三是机构建立需要审批,手续比较复杂;四是绿色建筑涉及面广,协调、整合工作难度大。这些原因之中,对绿色建筑认识不足应是关键,认识不足,就缺乏紧迫感,工作就没有动力。
  尽管发展绿色建筑机构的工作,还需努力,但各地已成立的绿色建筑机构对今后充满了信心。记者从各地绿色建筑机构拟定的今年度的工作计划中就深刻感受到这一点。
  中国绿建委浙江委员会要求,严格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技术细则》,科学、公正、公开、公平地开展本省范围内一、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广西建设科技协会绿色建筑分会计划联合广西各界科研力量开展本领域内的科技攻关,为区内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领域的大型建设工程项目提供技术方案策划、咨询服务、性能检测与技术评估等技术服务。江苏省建筑节能协会计划继续办好一年一度的江苏绿色建筑高层论坛。深圳市绿色建筑协会要将培训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把对绿色技术和产品的鉴定认可工作作为促进绿色建筑推广实施的一件实事。福建省土木建筑学会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专业委员会则计划抓住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契机,加强海峡两岸绿色建筑的交流合作,形成工作的常态化,突出地区特色。山东省建设科技协会绿色建筑专业委员会按照现行的绿色建筑标准,开展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绿色建材产品开发,以及其他相关绿色建筑关键技术研究。
  地方绿色建筑机构充满热情的计划,让人们看到了绿色建筑发展的美好前景,“绿满天涯”的期待在人们的共同努力下一定会成为现实。(薛秀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