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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租赁住房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和智能建造 ——访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王玉志

(文号: 发稿时间:2021-03-09 阅读次数:)

今年全国两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保障好群众住房需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通过增加土地供应、安排专项资金、集中建设等办法,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

  “住房问题关系民生福祉。发展租赁住房,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给,是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的有效途径。”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王玉志在接受《中国建设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统筹推进传统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王玉志表示,建筑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近年来,我国建筑业持续快速发展,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建造能力不断增强,2020年建筑业总产值达到26.4万亿元,有力支撑了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但长期以来,建筑业发展主要依赖资源要素投入、大规模投资拉动,建筑工业化、信息化水平较低,生产方式粗放、科技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突出,迫切需要走出一条内涵集约式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综合运用多种手段
加快推进租赁住房发展

  今年全国两会上,王玉志带来了“关于大力发展租赁住房的建议”。他介绍说,近年来,山东省积极探索“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有效实现形式,统筹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两个体系,积极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大城市住房问题。重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夯实政策基础。山东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提出7个方面、24条具体措施,明确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目标和路径,各设区市制定出台了具体的实施方案。编制并大力推广实施《山东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出租人、承租人、租赁企业、经纪机构等市场各参与主体的责任和义务,保障租赁关系相对稳定。编制发布全国首个住房租赁团体标准《住房租赁经营服务规范》,进一步规范企业行为、促进行业发展。出台了支持重点中小企业利用自有产权待建土地配建产业配套住房的指导意见,解决企业职工和引进人才居住问题,促进职住平衡。

  支持企业发展。公布了全省首批32家住房租赁国有重点企业名单,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等金融机构与企业签署了合作协议,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在省房协内成立房地产租赁与公寓管理专委会,大力扶持民营住房租赁品牌企业发展。目前,已有100多家机构开展住房长租业务,经营面积达260万平方米。

  稳妥推进试点。济南、青岛作为中央财政支持发展住房租赁试点城市,出台了《关于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统筹推进试点项目建设。积极搭建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已有一批住房租赁企业、经纪机构及门店登记备案。

  规范市场秩序。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王玉志告诉《中国建设报》记者,目前租赁住房发展还存在不少弱项、问题和不足。一是大城市租赁住房供给不足,特别是面向新市民、青年人、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且位置较好的政策性租赁住房不足。二是租赁住房投资回报率低、周期长,企业投资动力不强。据调查,普通住宅租金年回报率一般在3%以下,公寓年回报率一般在5%以下,企业如以重资产投入,回收周期约为30至40年。三是住房租赁企业整体税负较高,影响了租赁住房发展。据租赁企业反映,目前住房租赁缴纳的房产税、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仍占到了租金收入的20%左右。四是配套政策不完善,落实不到位。尽管国家已有明确的政策支持导向,但具体的土地、规划、财税、金融等配套政策跟进不够及时,政策落地还有一定距离。租购同权受公共服务资源条件限制,落地难度大。五是住房租赁立法滞后,市场秩序不规范。

  聚焦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王玉志建议,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税收、金融等多种手段,加快推进租赁住房发展。

  加大租赁住房供给力度。有效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加大对中低收入家庭租赁补贴力度,覆盖新就业人员和基本公共服务人员,减少公租房实物供给。在人口净流入城市大力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地方政府抓好项目、土地、资金统筹,鼓励企事业单位充分利用自有闲置土地建设政策性租赁住房,允许企业将商业用房、工业用房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支持企业投资建设租赁住房,通过单列土地租赁住房用地计划、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按年缴纳土地出让金等,降低企业成本,提高投资回报,激励企业开发建设租赁住房。

  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国家从租赁住房供应、租赁主体管理、租赁权益保障等多个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税收、金融等部门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增加土地供应,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降低税费负担,扩大融资渠道,提供信贷支持,使各项配套政策正向激励落地见效。

  加快立法进度,规范市场行为。国家层面尽快正式出台“住房租赁管理条例”,为行业监管提供法律支撑。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快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大力发展长租房市场,建立健全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持续整顿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

打造“中国建造”升级版
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王玉志长期以来高度关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今年全国两会上,他带来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和智能建造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推动经济体系优化升级、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等作出重要部署,要求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加快数字化发展。

  目前,以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5G(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和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日臻成熟,并加速向各领域、各行业全面融合渗透,成为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驱动力。202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了《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促进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打造“中国建造”升级版。

  王玉志介绍说,“十三五”以来,山东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业化、智能建造快速推进,省政府颁布了《绿色建筑促进办法》,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山东还入选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省,累计建成绿色建筑4.43亿平方米,开工建设装配式建筑1.12亿平方米,创建装配式建筑国家示范城市7个、产业基地34个。2020年,山东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深化建筑业改革,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49万亿元,同比增长4.8%,带动了300多万人就业,支柱产业作用日益凸显。

  王玉志指出,在新型建筑工业化、智能建造发展方面,目前山东还存在一些短板:一是发展机制不健全。对智能建造、新型建筑工业化的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大,适宜智能建造、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设计、生产、施工、监理、验收等全过程监管机制尚未建立。二是产业支撑能力不强。智能建造、建筑工业化整体处于起步推广阶段,部品部件标准化、通用化程度较低,企业多而不强,缺少龙头企业,设计、施工、技能工人等人才队伍依然匮乏。三是市场主体动力不足。与传统的建造方式相比,智能建造、装配式建造科研投入大,推广阶段建设规模小、成本高,影响了市场主体的积极性。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王玉志建议:一是完善顶层设计。从国家层面完善与智能建造、新型建筑工业化相关的设计选型标准、主要构件尺寸指南、不同建筑类型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体系。出台针对智能建造、新型建筑工业化的金融、财政、税收、土地等扶持措施,将全面应用预制楼板、预制楼梯、预制内墙等成熟工业化构件产品列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同时,健全与智能建造、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相适应的工程监管服务机制。二是发展产业园区。支持山东开展国家级产业园区创建活动,建设集科研开发、产品生产、应用展示、技能培训、物流运输等功能于一体的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产业园区。三是发展平台经济。支持山东互联网企业联合有关协会团体、骨干建筑业企业建立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选择部分城市、企业开展应用试点建设,打造一批集服务交易、协同管理、信息集成功能于一体的平台应用范例。四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和智能建造相适应的人才培养机制,大力培养装配式混凝土和钢结构建筑设计、施工、监理人才,尤其是培养既懂土木建造又懂数字化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培育壮大新型建筑产业工人队伍,为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队伍支撑。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1.03.09 记者 周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