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便民利民的举措,正是“深化效能建设年”活动在提速增效上的一个体现。自“深化效能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我市党政机关和有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纷纷根据各自部门实际,解放思想,改革创新,部门工作作风明显改善,工作效率明显提高,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近半审批时限压缩六成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33家市级单位212项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限压缩到了法定时限40%以内,占439个市级总审批项目的48.29%。市建设与管理局、市司法局、市粮食局、市人力资源局、市水利局、市物价局、市编办、市民防办、市气象局9个单位更是把所有审批事项的时限压缩到法定时限的40%。
另外,在区级933项审批事项中有558项压缩到了法定时限的40%以内,占区级审批事项总数的59.8%,其中落实马上就办事项共127项,占区级总审批事项的13.61%。
目前,市级单位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均已实现网上办理,各区也已开通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审批系统,应用范围均覆盖至镇街一级。
抓服务带动机关作风转变
5月14日,市政务服务中心投入试运行,我市在审批和服务方面的改革将进入一个新阶段。市政务服务中心不仅建立了代办服务、预约服务、“绿色通道”等高效审批服务制度及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规范、事项办理规范等管理制度,以保障中心规范、高效运作。同时,还针对试运行中群众反映的复印排队、无叫号声、标示标牌不够清晰等问题,及时整改,方便群众办事。前来办事的东海第二救助队基建办副主任彭志伟告诉记者,以前办理项目验收,要多部门“两头跑”,花上很多“冤枉时间”。政务服务中心的“一站式”服务给前来办事的人提供了很大方便。
自“深化效能建设年”活动启动以来,效能建设各责任单位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深化效能建设的工作举措,呈现出活动精彩不断的良好局面。市中级法院加强案件审限管理,将原来10天预警期提前到20天预警,严格审限通报督办和审限报延审批等措施,力促办案提速,第一季度全市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8.91%,同比去年上升2.22%。海沧区把“作风建设年”和“深化效能建设年”紧密结合,整个活动有亮点、有特点、有成效。此外,湖里区、翔安区、法制局、工商局等也纷纷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各具特色的活动举措,以服务有效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转变。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上至市领导,下到各区、各单位主要领导人积极深入基层一线,倾听民意、了解民生,快速高效地解决了很多实际问题。
考评办法即将出台
为确保“深化效能建设年”活动取得“四个明显”(即:机关作风明显改进、机关效率明显提高、机关干部责任意识明显增强、群众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满意度明显上升)成效,我市已将活动的各项工作纳入了2012年绩效评估体系,制定了考评指标分值和考评办法,正等待相关程序审核通过。“马上就办”的制度及考评办法已在研究中。
市效能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深化效能建设年”活动是否取得实效,要由群众是否满意说了算。下一步,市效能办将“开门”搞效能,实施“公众评效能”活动,坚持群众参与效能建设,对评议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跟踪督促、及时整改。
与此同时,我市将抓好东渡联检报关中心、市卫生服务中心、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车管所、市人才服务中心、省部属单位、各区服务中心等对外办事窗口的平台建设,深入开展治庸治懒专项督查, 并对《综改方案》、“五大战役”、“一体化”、“同城化”等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落实情况以及政务服务中心、各区政务中心、便民中心建设等情况进行综合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