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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造价站关于2018年7月份建设工程合同履约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文号:厦建价监〔2018〕4号 发稿时间:2018-08-20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我站受厦门市建设局委托,根据《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厦建筑〔2016〕62号)文件精神,按照《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标准(2016年版)》(闽建筑〔2016〕42号)《厦门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评价档次操作标准(合同履约和造价管理部分2017年9月修订)》(厦建筑〔2017〕67号)和《关于实行建设工程项目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和做好建筑工人工资支付的通知》(厦建筑〔2016〕130号)等文件要求开展建设工程合同履约监督检查。现将2018年7月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 总体情况

7月份,我站组织对30个市管项目进行合同履约检查,并对受检项目进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和实名制信息管理工作的督查,其中房建项目13个、市政项目17个;发出整改通知29份;记施工单位信用监管行为2次;记劳务分包单位信用监管行为2次;省信用系统累计扣分215分(详见附件1)。截至发稿日,受检项目部已就相关问题落实整改,并提交了整改反馈材料,整改率100% 。

另外,受建设局委托,我站对23个市级财政投融资重点项目进行代建专项合同履约检查(见附件2),检查具体情况详见代建专项检查相关通报。

二、 扫黑除恶工作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扫除黑恶势力,结合我站工作实际,特成立以站长刘海天为组长,方全、林雪萍、林金典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造价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

我站在合同履约检查以及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督查工作中组织专人广泛开展摸排,目前累计检查项目94个,重点打击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以及在建筑工程等行业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的黑恶势力,鼓励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并安排专人做好工作记录,对活动照片等资料进行归档,及时做好台账管理工作。

三、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

(一)部分项目未落实劳务作业人员上下班考勤登记

如福建省融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厦门市东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厦门骊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分包的杏林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

(二)部分项目未与劳务作业人员签署“退场确认书”

如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厦门新华申土木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厦门市恒昌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分包的五缘湾南片区二期(金山中路以南)市政配套道路工程(三期)。

(三)部分项目未与劳务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如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厦门市宁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分包的厦门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后溪至翔安机场段)及3号线工程(大嶝段)土建施工总承包(5标段)。

四、处理意见

根据监督检查情况,我站对未落实劳务作业人员上下班考勤登记、未与劳务作业人员签署“退场确认书”、未与劳务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主体单位,分别予以责令整改、省信用系统扣分、记入信用监管行为等处理(详见附件1)。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人考勤登记管理

项目部应在施工现场建立劳务作业人员专用通道,安装考勤门禁系统,并有专人监督其使用及维护。管理人员应及时整理劳务作业人员考勤记录表并存档,每月汇总并由劳务分包单位盖章确认。

(二)加强工人退场管理

劳务人员退场时,项目部需引导督促劳务分包单位结算劳务作业人员酬薪,杜绝克扣或拖欠,按照规定签署退场承诺书,避免合同纠纷,办理好退场手续后才能退场。

(三)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

劳动合同应信息完整,明确工资标准及签订时间并有劳务分包单位盖章,劳务作业人员签字并加按手印

附件:

1.2018年7月份合同履约检查处理情况一览表

     2.关于2018年第二季度市重点项目督查暨代建考评情况的通报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