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建设局、各区财政局、市造价站、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和《厦门市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2019〕175号),为全面落实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联合审查工作要求,现就落实非财政性投融资项目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的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重视结算工作
根据《厦门市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审查实施办法(试行)》(厦建勘设〔2019〕51号),对2019年1月1日后我市范围内立项、备案或核准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规定必须进行审查的,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统一由政府财政性资金支付。其中财政性投融资项目的审查费用按改革前流程结算,但截至目前,尚未有非财政投融资项目的审查费用完成审核及拨付。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并落实审查费结算工作。
二、费用结算流程
(一)结算申请
施工图审查机构于每季度首月(1、4、7、10月)15日前提交结算申请材料,申请拨付前一季度取得审查合格成果的项目的审查费用。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准确计算每个项目的审查费用,并对计算结果负责。首次申请结算时,各审查机构申请结算范围应包含自购买服务制度实施以来至前一季度取得审查合格成果的所有项目。
(二)费用审核
市区费用审核单位应在收到完整申请资料后9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费用审核工作并在“厦门市勘察设计全过程信息管理系统”登记各项目的费用审核结果。审核工作完成1个工作日内,审核单位将申请资料移交到费用拨付单位。
(三)费用拨付
市区费用审核单位应在收到移交的经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拨付工作。
三、结算申请材料(需加盖公章)
(一)《厦门市非财政投融资项目施工图审查费用申请函》
(二)施工图审查服务机构入库《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三)《厦门市非财政投融资项目施工图审查费用结算一览表》
(四)各审查项目《审查任务确认书》、审查成果文件及《审查费用结算表》
1.审查成果文件指《审查合格书》或《审查报告书》,其中装修工程无《审查合格书》。
2.根据《厦门市非财政投融资项目施工图审查费结算一览表》逐个项目填报相关内容,列出详细目录及页码范围,以便查询。
四、取消中介服务大厅合同网签
鉴于我市已全面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审查,且施工图审查、设计修改等各环节已纳入“厦门市勘察设计全过程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有效监管,为简化流程,取消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介网上服务大厅”进行合同网签的要求。在“厦门市勘察设计全过程信息管理系统”与“中介网上服务大厅”未对接前,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将“审查任务确认函”上传至“中介网上服务大厅”,确保全过程信息公开得到监管。
附件:1.厦门市非财政投融资项目施工图审查费用申请函
2.厦门市非财政投融资项目施工图审查费用结算一览表
3.厦门市非财政投融资项目施工图审查费用结算表
厦门市建设局 厦门市行政审批管理局
2019年11月25日
·附件3.1厦门市非财政投资项目施工图审查费用结算表(工程勘察)
·附件3.2厦门市非财政投融资项目施工图审查费用结算表(桩基工程)
附件3.3厦门市非财政投资项目施工图审查费用结算表(房建主体工程)
·附件3.4厦门市非财政投资项目施工图审查费用结算表(基坑工程)
·附件3.5厦门市非财政投融资项目施工图审查费用结算表(门窗工程)
附件3.6厦门市非财政投融资项目施工图审查费用结算表(幕墙工程)